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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律师 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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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

2020一方经常家暴可以构成哪些犯罪?

很多夫妻婚前甜蜜蜜,婚后惨兮兮,甚至遭遇了家庭暴力。受害者感慨自己所遇非人,却不忍心离婚或者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须不知,实施家庭暴力者不仅会遭受道德上的谴责,还会收到法律的制裁。那么,2020一方经常家暴可以构成哪些犯罪?南京抚养权纠纷律师小编为您收集以下内容:

实际中,一方经常家暴,实施的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不管实施哪种暴力,都可能构成犯罪。

具体的,实施家暴可能会构成以下犯罪:

1、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肯离婚,不愿意离婚的一方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对方,阻挠对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即可以认定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2、虐待罪

比如一方对另一方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进行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即可以认定为虐待罪。

3、故意伤害罪

实际中,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时,会对另一方动手,即实施身体暴力,殴打、用力拉扯对方致使身体出现伤害的,如果已经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那么即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4、故意杀人罪

一方实施家暴,故意殴打另一方致死的,如果确定有杀人的故意,该行为人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5、侮辱罪

比如在公共场所,实施暴力贬损他人人格,可以构成侮辱罪。

不过,被实施家暴造成相应伤害,是否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侮辱罪,情况不严重的话,需要告诉才处理,并确认犯罪。

家庭暴力的法律认定

家暴是对家庭成员权利的侵害,包括精神上的伤害、身体上的伤害、性方面的伤害和经济方面的伤害等。

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办案过程中法官就要对家暴进行判断,如果法官判断不了,也有引入专家证人这样的机制,可以请专家来判断是不是暴力。法官也会借助于其他的技术手段,例如请法医鉴定验伤。

以上就是南京抚养权纠纷律师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2020一方经常家暴可以构成哪些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若有更多家庭暴力问题,欢迎咨询南京抚养权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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