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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律师 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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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

父母离婚没有抚养权的一方要给多少抚养费

生活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不会改变的,不管父母是婚姻持续中还是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没有抚养权的一方要给多少抚养费?离婚中一方丧失劳动力可以不给抚养费吗?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父母离婚没有抚养权的一方要给多少抚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中一方丧失劳动力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以上就是关于父母离婚没有抚养权的一方要给多少抚养费的知识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父母离婚之后对于子女的抚养费数额的确定,需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离婚后如果父母其中一方失去了劳动能力,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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