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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律师 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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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异地怎么办离婚?

如果夫妻常年分居,感情基础不在,往往以离婚收场。那么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异地怎么办离婚?南京抚养权纠纷律师小编为您收集以下内容:

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异地怎么办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异地只能是起诉离婚。

由于法律规定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只能是起诉离婚,因此异地离婚手续主要就是起诉离婚的手续,具体如下:

1、聘请律师咨询(如果你的情况比较简单);

2、原告(提起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书;

3、同意立案;

4、开庭审理;

5、判决或调解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

异地怎么办离婚?

异地离婚的管辖法院

(1)夫妻一方在外地超过一年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已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提起离婚诉讼一方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的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

在这种情况下,由提起离婚诉讼的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综上,离婚手续应在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异地只能是起诉离婚。以上就是南京抚养权律师小编为您收集的关于“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异地怎么办离婚?”的相关法律知识,若有更多离婚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南京抚养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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